便利购房人的又一个好消息来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提升便民服务的通知》,推出多项便民措施。
这两项业务可由本人办理
自今日起,缴存职工因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以及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的,均可由本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此前,这两项业务只能由单位经办人办理。
短信提醒用户及时办申请业务
按照规定,职工本人及配偶在京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职工只提供无房产证明的,每月可提取1500元。
为方便这类职工每年到期接续办理“无房租房”提取业务,通知也提出,住房公积金无房租房提取到期短信提醒功能。如提取人现有“无房租房”到期已满一年,具备申请新一年度提取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发送短信提示用户及时办理提取申请业务。
同时,如个人能提供租房发票且发票信息齐全的(含租房人身份信息、租房地址、月租金、租金总额和租房起止时间),无需再提供租房合同。
提醒:封存账户及时办理销户、变更手续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还发布公告,通过与市民政局、市社保中心数据比对,近期将对长期没有清理的封存账户信息通过中心官网向公众公示。

公示的人员包括两类:
一是符合销户提取条件封存人员信息,具体包含无法联系家属的已故人员和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封存人员。请这类人员家属或职工本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尽快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二是身份信息不清晰封存人员信息。请上述职工本人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到各管理部或受托银行网点柜台核实信息后,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

另外,由于工作调动,部分外地职工虽已离开本市到外地工作,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做后续处理,因此形成大量封存账户,经市公积金中心和外地公积金中心数据比对,这类封存人员约为58万人。
相关负责人建议这部分已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向当地公积金申请将北京的封存账户转出合并;如没有在外地缴存的,在京封存时间达到半年的,可以网上申请销户提取现场办结,封存时间达到三年的,可网上申请销户提取网上办结。下一步,本市将加强和外地公积金中心的数据共享,研究进一步减化这类“非京籍离职销户”提取业务。

内容采写:郭雅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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