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记者从昆明市人民政府召开的昆明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环节,并经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昆明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昆明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25年11月10日正式印发,并将于2025年12月13日正式实施。
2025年4月,经住建部正式批准,昆明成为全国第二批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之一,也是全省唯一获批该项试点的城市。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昆明从灵活就业人员实际需求出发,坚持政策惠民原则,积极落实试点举措,进一步完善试点政策措施,让“灵缴”更灵,助“安居”更易。
亮点缴存自愿提取灵活
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形态一般表现为“雇佣关系灵活化”“工作内容碎片化”“工作方式弹性化”。针对上述特点,此次出台《管理办法》以“缴存自愿,提取灵活;缴存有补贴、贷款享低息”为主要亮点。
缴存方式灵活。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灵活缴存,结合自身收入或需要,自行确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无缴存次数的限制。灵活就业人员还可选择按月等额托收,在缴存日前将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足额存入指定账户,并授权开户银行从账户中扣除。

缴存金额自行确定。无基数、比例要求,也不强制按月缴存,在满足灵活就业缴存人年累计最低缴存金额的前提下,缴存金额自行确定,缴存金额以元为单位,年累计缴存金额不设上限。
账户转换灵活。针对灵活就业人员从业状态经常变化的情况,实行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灵活转换、无缝对接。
提取灵活。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本息已结清的情况下,线上提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含转入资金),无需材料、无频率限制、无金额限制。
享受利息和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计息。灵活就业人员每笔缴存资金(含转入)每满12个月的,给予一次0.75%的缴存补贴。
存贷挂钩。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采用日均账户余额、当前账户余额共同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鼓励“长缴多贷、多缴多贷”。
对象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就业人员
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本市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就业的人员。包含个体工商户以及餐饮业服务人员、快递外卖人员、家政服务人员、网约车驾驶员、建筑装修人员、律师、网络主播、零工劳动者等非全日制、新业态从业人员等。
缴存缴存通道有线上线下两种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首先要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缴存使用协议,约定权利和义务。灵活就业缴存人缴存可自主确定缴存时间和金额,年累计最低缴存金额与本市当年单位缴存职工年最低缴存金额相同,年累计缴存金额不设上限。
具体缴存通道有线上、线下两种:
线下通道: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下设的18个服务网点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分别是铁路分中心、主城区管理部、主城城东管理部、主城城南管理部、主城城西管理部、主城城北管理部、石油管理部,以及10个县(市、区)管理部和新设立的磨憨管理部。
租房用公积金租房最多享九五折优惠
目前,昆明市租赁住房市场发展较快,住房租赁在解决城市居住问题中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据介绍,灵活就业缴存人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租赁自住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房租。
灵活就业缴存人租住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协议的昆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签订委托扣划协议,按约定扣划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房租,并享受相关优惠,具体为:
开户且首次缴存满6个月,扣划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全额支付房租的,可享受九八折优惠,并享受减免1个月押金资格;开户且首次缴存满12个月,扣划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全额支付房租的,可享受九五折优惠,并享受减免2个月押金资格。
监督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每年定期向昆明市财政部门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告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昆明市财政部门对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业务归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向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
灵活就业缴存人有权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情况;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复核。此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性住房)的补充资金。(春城晚报记者罗宗伟)





